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学院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各班级:
       “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荣誉称号设立于1998年北京大学百周年校庆前夕,是我校授予学生个人和班集体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迄今为止已连续开展的十一届“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掘和树立了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和班集体中的突出榜样和优秀典范,展现了北大学子优秀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精神,对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集体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将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重视发挥奖励评选过程中的育人功能,以评选促成长,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评审(见附件1)。参评“学生五·四奖章”的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参评“班级五·四奖杯”的班集体,在校期间需获得过“示范班集体”(或在2018年以前获得过“优秀班集体”)。
       有意参评的本科生须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撰写的推荐信和1份班主任的推荐信;有意参评的研究生须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非本人导师)撰写的推荐信和1份本人导师的推荐信。推荐信提交电子版。


       二、参评流程
       1. 材料提交
       有意参评的个人须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校内门户->业务办理->学工部->申请个人单项奖励),同时提交《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推荐表》及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要求3000字以内,分个人简历、主要事迹、所获校级以上奖励清单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X事迹材料”)、推荐信(含推荐人信息,推荐意见,格式自拟),以上材料请于3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789@pku.edu.cn。
       有意参评的班级填写《北京大学班级五四奖杯推荐表》(附件3,内容不超过两页,可提供附件),以上材料请于3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789@pku.edu.cn。
       2. 学院审核
       收到参评材料后,学院将通过党政联席会或办公会讨论通过推荐学生和班级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
       3. 学校评选
       “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经学校初评、公示宣传、答辩复评产生最终获奖学生和集体,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适当的评选形式。

       参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李木子、卢敏,邮箱:789@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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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1日